第一条 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需每周进行一到两次的值班,值班人员考勤由办公室负责,主席团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。
第二条 当值人员必须及时签到,若无记录按缺勤处理(不得代签);若在值班当天有事,应提前向主席团请假。
第三条 当值人员到达求是楼316办公室后,应该及时整理办公室,确保办公环境的整洁。
第四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/换班手续,无故缺勤(含请假无效)4次及以上,取消当年评优资格。值班不得早退或者迟到,早退或者迟到3次视为1次缺勤。
第五条 值班期间,负责接待外来人员,并将临时通知及时转达主席团成员,不得擅自做主。
第六条 值班人员做到人在门开,不得在值班期间擅自离职,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,不得做与学习、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第七条 值班期间不得随意查阅翻看办公室资料,当有他人使用316办公室物品时必须认真填写借条,值班人员需认真监督。
第八条 节约用电,注意安全,做到人走断电,并及时关好门窗,办公室中午不关门。